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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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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级在校男生进行兵役登记的通知
日期: 2015-06-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2013-2014级在校男生进行兵役登记的通知

各系党支部、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文),自2015年起,每年12月31日以前凡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

1、每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

役登记。时间为:1 月1 日至6 月30 日。登记方式为网上兵役登记(http://www.gfbzb.gov.cn)或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开设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登记后,持《兵役登记表》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当年12 月31 日以前年满17 周岁未满18 周岁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2、自2015 年起,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凡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报名时须携带《公民兵役证》或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字样。

3、 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教育)要加大兵役检验力度,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检验《公民兵役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原则上,户籍为省内的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户籍为省外被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等教育)录取的男性学生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相关证明的,应在第二学年开学前返回原籍补办兵役登记手续,开学时出具相关的兵役登记证明;外省转入学生须提供兵役登记相关证明。

4、请在校生复核条件的自即日起登录网址进行登记。登记后,利用假期到持《兵役登记表》到县(市、区)或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负责造表上报学生处,表内内容为:表头为XX班级兵役登记情况汇总,具体为姓名,性别,年龄,登记证编号及符合年龄学生未登记名单。

此项工作政治性强,希望各系各班主任高度重视,以负责任的态度重视此项工作,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在每年兵役登记后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抽查和专项检查验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将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纠正,对工作质量不高和效率不高,以及整改措施不力的学校,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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